近年来,国家为打击涉及医药、保健品等行业不法广告已作出诸多努力。2014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颁布针对此类广告的规则与禁令,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还关停了一些养生节目。2015年2月,多部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播电视媒体尽到节目审核义务。 新《广告法》中也强调,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针对实践中广播 <?xsearch=%E5%B9%BF%E6%92%AD&hidBigId=5&xsearchtbn=%E6%90%9C%E7%B4%A2>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 <?xsearch=%E4%BF%A1%E6%81%AF&hidBigId=5&xsearchtbn=%E6%90%9C%E7%B4%A2>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 此次,广电总局对养生类节目从人选到制作直至平台的约束再进一步,这一些都显示出国家惩治此类违规广告的决心。 监管者对违规医疗养生类节目亮剑,回应了社会关切,表明了官方对此的态度,但问题的根本解决还需要各级广播、电视等传播机构承担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 目前,保健养生类节目的播出平台正从省市一级电视台移至县级电视台。据报道,违法医药广告费已占到部分县级电视台全部广告收入的近80%。在此背后,很难想象有多少百姓在“买单”。 违规广告选择此类媒体,实际上是在谋求一种“双赢”。从广告投放方来说,利用县乡患者就医不便、信息不对称且求医心切的心理,将产品冠以“祖传秘方”、“无效退款”,患者较易相信。此外,有限的传播范围避免了广告树大招风的危险。 逆生长不存在 观众得长点心 针对当下老年人易成电视购物或养生节目的受骗群体的成因,《中国青年报》所做的一份调查显示,44.3%的受访者认为老年人更难以分辨骗局。 其实,近年来出现的众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中,受害者不乏知识水平和社会地位较高的老人。他们既有充裕的时间也有相对充裕的资金,受骗上当的部分原因可以归为警惕性差、判断能力较弱。但更不容忽视的是,现在老人们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对自己身体机能的下降做出及时的弥补。一旦正规渠道无法满足他们的心愿,更够击中老年人切肤之痛的所谓大师、神药便赢得了市场。 对此,中老年人首先应当明白,衰老是人生必经阶段,世界上并没有妙手回春甚至可以“逆生长”的灵丹妙药,理性面对身体出现的各种预警,才能把自己当下的日子过好。一些所谓的医疗养生节目,惦记的真的不是观众的健康而是金钱。对其保持必要的警醒,才能防止受骗上当。 文/熊颖琪 您有更多新闻线索: 点击 法晚爆料台 报料; 发送邮件至 fwrx@fawan.com或fwsd@fawan.com ; 在新浪微博关注 @法制晚报 给小法留言; 关注微信法晚公号(fzwb_52165216)留言; 拨打法制晚报热线电话:010-52165216! 您的线索一经采用,我们将会给予您一定奖励。 (原标题:从张悟本算起 你被养生节目忽悠了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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