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环境下,城市出行要创新,要有差异化服务。但如何实现差异化,这些不是政府能规定的。”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说,城市交通规划要遵循市场规律,什么样的定价最合理,谁能提供出行服务,多少辆车最合适,这些都不宜用行政命令规定,应让各方利益主体在市场中充分博弈,以此达成行业动态平衡。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何文盛说,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对出租车,还是对网约车,都应该放开管制,为其发展“松绑”。地方制定网约车实施细则,应该鼓励公平竞争,平衡各方利益,不应为了“求稳”就限制新业态发展。(执笔记者:杨玉华、刘良恒,参与记者白丽萍、邵琨)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