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精神文明更加繁荣,居民对电视剧、电影等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文化行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社会资本不断涌向文化产业生产领域,近年来,文化产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1)电视剧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 从电视剧的市场需求来看,电视剧的主要采购方为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且不可无限扩充的。因此,电视剧存在播出容量的天花板。 随着电视剧市场、尤其是精品电视剧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公司若无法迅速做大做强,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将无法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2)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居民观影习惯逐步建立、国家加大对影城建设的扶持与鼓励力度,各地影城数量迅速扩大、影城规模迅速扩张,局部地区已经趋于饱和。银幕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单银幕票房产出出现下降,同时影城经营管理人才供给不足、市场饱和趋势日趋显现,影城经营的风险逐渐显现。 8、侵权盗版的风险 在现阶段,盗版音像制品因其价格低廉、获取便捷成为部分观众的选择。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反盗版维权成本高、执法难,使电影、电视剧的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对电影、电视剧产业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 目前,国家在立法、执法方面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技术防范手段上,积极进行数字技术化研究和数字标准化放映的升级与改造。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权的风险。 9、著作权纠纷的风险 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著作权纠纷。但是,著作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是贯彻公司业务发展始终的重要工作,若未来发生重大著作权纠纷,将给公司带来仲裁、诉讼的风险,甚至给公司带来败诉赔偿的损失,影响公司行业形象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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