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又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对我们的投资和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一起来看! 1 搜索引擎推广不可任性 网络弹窗不再困扰 9月1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付费搜索推广属于广告,而且要显著标明广告身份,要与自然搜索的结果明显区分,让消费者明确知道这个搜索的结果属于付费搜索结果。 《办法》还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的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 2 无需再开“我是我”、“我妈是我妈”证明 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9月1日起,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包括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和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包括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和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3 国管公积金提取减少80%的材料量 此次国管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是以“职工诚信承诺+信息共享比对”为基础,从9月1日开始,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减少80%左右的材料量。 (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4 流动就业 医保转接不用愁 人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根据《规程》,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规程》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5 专利收费最高可少交85%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对于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和复审费四项费用,个人或者单位可申请减缴85%。 申请减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 6 出口退(免)税企业将被分为四类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 新办法明确,将纳税信用为C级或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级别等5种类型企业评定为三类;将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列入国家联合惩戒的失信企业、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等9种类型的企业评定为四类。 7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将扩大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自9月1日起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8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施行 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财政部近日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于9月1日施行。 《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等进行了明确解释。强调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张功成 HN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