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加快慢性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建立慢性疾病诊治的技术规范、遏制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市科委启动实施“慢性疾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现发布《2016年天津市慢性疾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背景、主要目标及任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运动量减少、吸烟酗酒、不合理膳食等不良健康生活方式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日趋严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病”或“慢性病”)逐渐成为目前威胁我国民众健康最主要的一大类疾病。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2012年我国居民慢病死亡率达533/10万,慢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86.6%。其中,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糖尿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病为主要死因,且增长迅猛。 据市卫生计生委发布的《2014年本市居民健康白皮书》统计,目前本市户籍人口的主要死亡原因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2014年,本市前3位死亡原因分别为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这3类疾病合计占总死因的77.3%。其中,因心脏病致死人数占31.49%、恶性肿瘤占23.64%、脑血管病占22.17%。与此同时,神经变性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显著升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更为严峻的是,由于生活方式改变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预计未来10~15年,我国慢病仍呈快速增长态势。 本专项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神经变性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降低生活质量的重大慢病,通过严谨的循证医学研究,优化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策略和方法,建立疾病预防指导意见,建立和完善一批临床诊疗方案和规范,提升诊疗水平和效果。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医疗机构。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3.申请人和申请团队在所申报研究方向须至少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和临床病例资料的积累。 (二)资金预算 1.每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30~100万。 2.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项目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50%。 3.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对申请资助资金额与市科委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项目内容查重: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2016年6月份,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3.项目单位查重:截止2016年6月份,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除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平台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外)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转制院所、上市公司和科技型小巨人领军企业)。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审计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4.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的相关研究方向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通过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请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市科委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二)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委网站进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已经注册的申请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可联系单位抓紧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请人登陆系统创建项目申请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和“慢性疾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请单位;申请单位需要通过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需通过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委。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单位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8月5日下午17点,在此之后各单位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在线审核并提交的时间截至到2016年8月12日下午17点,在此之后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账号将自动关闭,不能再进行提交。建议各申请人与申请单位以及各局级主管部门或区县科委提早做好沟通,以免造成延误。 (五)纸质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系统,关注项目审核状态。当“项目状态”栏显示“技术审查通过”时,说明已完成项目申报流程。对于已完成项目申报流程的项目,请在线打印并报送《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16年8月18日~19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邮编:300203,电话:58792815,传真:58792799) 四、相关联系电话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17点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序号 咨询内容 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1 指南内容 生物医药处 李宏博 58832909
2 项目资金预算 条件财务处 张兵 58832932
3 R&D经费内部支出 统计中心 邱维臣 xmgl@tsts.org.cn
4 “科技报告”咨询
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统计中心 李光文 program@tstc.gov.cn 附件:2016年天津市慢性疾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