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就业创业脱贫工作,我市制定了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人员100人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通过发展产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等精准手段,解决贫困人员10000人就业。 方案中的奖补政策涉及职业培训、自主创业、岗位就业、居家就业四个方面。职业培训方面,我市将根据企业用工需求、贫困劳动者分布情况,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参加技能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根据培训学员实际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均200元的一次性奖励。引导贫困劳动者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给予个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自主创业方面,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劳动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并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补助。对有场地需求的,吸纳其就近进入农民工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降低创业成本。 岗位就业方面,对离校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年度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行政村或职业中介机构、乡村能人,将贫困劳动者成功介绍或组织到企业就业的,按人均3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分两次,就业满6个月给予150元,满12个月再给予150元)。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现行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与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务协议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6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居家就业方面,对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贫困家庭,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就业补助,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行政村或各类单位、实体,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分两次,满6个月给予400元,满24个月再给予400元)。 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