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军营却要谋兵事,不是军人却总与兵为伍,京口区人社局用真情真爱,为退役军人和随军军属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书写着拥军路上大爱情怀。他们在江苏成立了第一个“退役军人劳动维权心理疏导中心”,开展退役军人劳动维权心理疏导,把退役军人劳动维权做在劳动监察第一线;第一个提供“互联网+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服务”,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通业务办理、网络服务、公告信息3个板块,方便退役军人就近办事,及时掌握就业信息,丰富“15分钟退役军人人社公共服务圈”活动。 做好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保障 今年8月份,京口人社局邀请国家级创业培训师栾文涛,分别对镇江船艇学院、73056部队、镇江武警支队退役士兵开展syd创业培训,有107人接受培训。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高磊说:“没想到地方政府对我们是这么关心关爱!你们安排的创业培训,让我们增强了退伍创业的信心。回去后,我一定会充分发挥在部队学到的知识技能,为社会多做贡献。”退役士兵钱志超说:“我家靠海边,我们家乡海产品比较多,我想把家乡的特产交流到江苏境内销售,在镇江开个海鲜馆,开业后一定请你们多光临指导。” 退役士兵服务保障工作的好与差,直接影响到国防后备力量动员和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军区《关于增强军人荣誉感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京口区人社局对退役士兵服务保障工作非常重视,为提高退役士兵创业技能,他们每年都安排退役士兵创业培训“进军营、进警营”活动,还邀请市就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政策知识专题讲座,对退役军人关注的创业政策、载体政策及创业培训政策进行深入讲解,受到广大退役军人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 据京口区人社局局长郎德虎介绍,该局两年前就将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工作纳入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对有培训要求的退役士兵,免费组织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精准帮扶。3年来,该局累计举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20余场,共计培训退役士兵300多人次,培训内容涉及办公自动化、cad制图、物业管理、面点师等10余个种类。同时,在每年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场招聘会中,还会和企业协商预留一定的岗位给退役士兵,近年来共为退役士兵提供各类岗位200余个。 做好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扶持 金泽西原是淮安楚州一名消防武警战士,2012年退役回镇江后,放弃了继续回中国石油大学学习的机会,回到家乡办企业,做起了有机肥料加工。这名在大学就读计算机专业的退役消防士兵,刚开始创业就遇到了困难,没有资金、没有技术,没有经验。就在他开始动摇准备放弃时,京口区人社局了解到这一情况,为更好地激发退役士兵的创业热情,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安排专业人员主动送技术上门,并动员其参加退役军人创业知识培训,同时向其介绍小额贷款、创业初始补贴、大学生社保补贴、退役军人办企业减税免税政策等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并帮助他申报符合其自身情况的各类创业补贴。 通过人社局的精心扶持,金泽西不仅解决了有机肥加工的技术问题,也解决了资金困难,成功创办了年销售200万元以上、带动附近村民十余人就业的远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日生产有机肥近10吨。金泽西说:“为了后续更有发展和竞争力,公司正在全力研究水肥,其功效将是有机肥的3倍,不仅使用方便简单,而且也大大节约种田成本。最重要的是,新研制的水肥是环保无污染绿色肥料,预计将在年底前投入生产。” 像金泽西这样创办企业的退役军人不算多,但经过人社局组织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走上适合自己工作岗位的退役士兵可不在少数,他们有的在事业单位,有的在街道社区,有的竞选村官,有的开店做生意,正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退役军人的责任与魅力。 京口区区长殷敏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次指出,区人社局每年都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联合辖区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进军营,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业宣传和培训工作,邀请专家为有创业意愿的官兵授课,利用互动游戏、案例分析、分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模式,向官兵们深入浅出讲解创业知识。同时,对正在创业的退役士兵认真做好帮扶工作。目的就是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让参军入伍的同志当兵安心,退役舒心。 做好转业干部和军嫂就业安置 按照惯例,什么岗位来,还安排什么性质的岗位;原先没有工作岗位的,哪怕是在家待业、在外打工,即使学历不够,但只要是随军家属,都以行政要求安置;只要进入安置计划,就实行首期3年劳动聘用合同制。正因为京口区有着一系列随军家属优待安置政策,自2013年以来,他们安置的15名军转干部、27名随军家属满意度达到100%。 去年3名随军家属安置前是行政事业编制,经过人社局核实后,分别安排在了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江滨实验小学和四牌楼街道相应的岗位工作。对不是行政事业编制的随军家属,京口区人社局都是根据随军家属的现状和市里计划要求,进行摸底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通知》,召开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会议,把随军家属安置在好的企业、街道社区。为切实维护军嫂权益,在安置过程中,人社局明确要求,各接收单位与军嫂的首期合同不得少于3年,在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上岗,对不能在1个月内安排工作岗位的随军家属,结合当前工资标准,按工资标准的80%每月发放给待安置的随军家属。区政府还将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与行政审批挂钩,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