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村(居)人社服务站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时段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最长为118个月。一次性缴费无截止办理时间,具有参保资格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年内办理,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 关键词参保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简言之,独立于单位之外,从事个体劳动的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家庭帮工、钟点工等,都为灵活就业人员。 关键词参保方式 ■按月参保 1 参保条件:符合其中之一的,即可申请按月参保。 (1)南海区户籍人员,且未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2)本省外市人员,且未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最后参保地是佛山市,并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3)外省户籍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未达到退休年龄,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在广东当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最后参保地为佛山并缴纳保险累计满5年。 2 缴费标准 金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需缴费月数。其中,缴费基数是在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缴费率为20%。 举个例子,当前佛山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2408元,最高为16575元。假设,居民张三按照个人的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申报缴费基数为2408元。 那么,张三的月缴费额为2408元×20%=481.6元。 3 办理方式 参保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两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两份)、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地税分局申请办理即可。 ■一次性缴费参保 参保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一次性缴费参保。 1 (1)在2016年5月1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南海区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2)1956年5月至1971年期间出生的男性,1966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的女职工(曾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是1961年5月至1976年4月期间出生的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即以灵活就业身份按月缴费的女性参保人)。 如在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2016年4月之间,存在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段。 2 缴费年限 自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计算,截至2016年4月,当中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段为缴费年限。最长为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共118个月。 3 缴费金额 一次性缴费金额为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数。 举个例子,现年56岁的居民李四是南海区户籍,1960年8月出生,2005年8月满45岁,2015年1月至今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其缴费时段即为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共102个月。 如李四按照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408元/月申报计算,其最多需缴费2408元x20%x102个月=49123.2元。 值得留意的是,经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时段,申请人可选择全部或部分时段缴纳,但只能办理一次性缴纳手续,不能拆分多次缴纳。 4 办理方式 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人社服务站办理。一次性缴费金额经社保部门核定后,本人须在60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银联卡到地税部门窗口刷卡缴费。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如仍需办理的,需重新申请和核定。同样地,本项业务不得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