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产业扶贫。对资源禀赋有优势的贫困地区,要优先支持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休闲农业合作社、农家乐和小型采摘园等,重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带动贫困地区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贫困地区发展休闲农业的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着力推动精准脱贫。要通过休闲农业,推动贫困地区优质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积极培树创办领办休闲农业致富带头人,注重培树巾帼创办领办休闲农业致富带头人。 (五)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做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国农业生产系统的发布状况和濒危程度。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加大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发掘,加强对已认定的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加大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力度,推动遗产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优秀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加强大中小学生的国情乡情教育,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社会实践和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发展妇女手工艺特色产业项目。 (六)保护传统村落。不断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力度,按照保持传统村落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要求,保护村落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监督。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强化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升休闲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发展主客共享的美丽休闲乡村,加快乡土民俗文化的推广、保护和延续。 (七)培育知名品牌。在整合优化的基础上,重点打造点线面结合的休闲农业品牌体系。在面上,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市、区)创建,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集聚区。在点上,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在全国打造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休闲乡村(镇)。在线上,重点开展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地方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实创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边远海岛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各地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休闲旅游接待服务企业。鼓励各地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扩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投资休闲农业。国家推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各地要加大投资力度,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 (二)加大公共服务。依托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产业基地,分类、分层开展休闲农业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科技支撑,依托科研教学单位建立一批设计研究中心、规划中心、创意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宣传推介平台建设,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监测统计制度。 (三)加强规范管理。加大休闲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力度,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本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范有序发展。加大对认定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星级企业、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等景点的动态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行业组织服务,加快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安全意识,提倡文明出行和诚信经营。 (四)强化宣传推介。按照“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上下联动、均衡有序、重点推进”的思路,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全国性的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宣传推介,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鼓励各地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推介精品线路和精品景点,扩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的影响力。鼓励各地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事节庆活动,努力营造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发展休闲农业的认识,将休闲农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要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组织拟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切实提高推动休闲农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支持休闲农业的发展。农业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本地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产业的整体发展,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利用现有渠道资金完善休闲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搭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税支持政策,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予以支持。国土部门负责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村庄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指导相关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河湖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文化部门和文物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文化和文物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政策。林业部门负责指导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旅游部门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推动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扶贫部门负责协调使用扶贫等专项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妇联负责指导妇女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