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8所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8所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6-02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联系方式:吕老师 010-69864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珊珊(010-63905925)、刘佳(010-63905926)、李响(010-639059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包数 主要设 备名称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下属8所学校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2532.521409 16 校园文化建设 一批 否 简要技术参数:展柜、实木柜体钢化玻璃、优质五金、配置灯光、主题广场泰山石景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物资采购员、保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身份证明,以上4种人员须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02日 09:30 至 2016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设计图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身份证、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人拟派物资采购员、保管员、安全员、施工员的身份证,以上4种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1号北京京西晨光饭店四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