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培训技能、学习科普,也可以看看电影、健身锻炼……通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将越来越丰富。日前,省政府办印发《福建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还将基本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体育队伍。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将按标准执行。方案提出,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合加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重在完善、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以村(社区)文化室、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闲置校舍、办公场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集合建设,鼓励结合祠堂、旧民居等进行整合利用。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将设置技能培训站、群众文化舞台、科普活动站(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健身路径、宣传文化长廊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搭建小戏台;结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偏远山区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将酌情安排;将注重适应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今后将推动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打造“一村(社区)一品牌、一月一主题”群众文化活动。 同时,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