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规模 6000万元 投资门槛 50万元 产品期限 24至月 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 9.50 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 组合运用 资金投向 其他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 固定型 是否保本 否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 成都 资金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 1、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AA+级企业债、A-1及以上短期信用评级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其它货币市场产品; 2、以贷款、权益类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向资质良好的企业或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及重点发展行业提供资金支持; 3、信托计划受益权,包括信托受益权或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受益权等; 4、银行理财产品; 5、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固定收益资产; 6、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 7、基金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 (二)具体的投资策略为: 本信托计划将运用管理人在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发行优势,建立动态的资产配置方案,实现预期收益。在整个投资期的不同时间点根据投资期限以及宏观经济、利率走势等诸多因素,判断标的资产的未来收益及风险变化情况,从而达到预定的收益目标。 信用增级情况 (一)按不同投资方式设置信托资金保障措施 1、以贷款方式运用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金使用人或第三方提供的实物资产抵押、优质股权和项目收益权质押或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信用担保等,并满足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标准的要求; 2、以股权投资方式运用的保障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对被投资标的的控股权;对被投资标的信托期内对外融资、担保事项的否决权;股权对应资产的足值审查及监管权;信托资金优先退出的优先权等; 3、本计划具体的保障措施将以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时发生的情况为准。 (二)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公司可决定设立其他有利于控制风险的风控措施。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本信托的信托资金运用方向可能会因为市场波动、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而导致信托财产蒙受部分甚至全部损失,受托人特别提请委托人和受益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承担上述风险。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风险责任,受托人对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盈亏不作任何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