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 家里购买的经适房闲置了,想换个地段方便孩子读书,但不知道经适房能不能交易,也不知道怎么交易。一些购买过经适房的市民常有这样的疑惑。 好消息是,7月中旬,我州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出台,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产权人要按照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取得完全产权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办法出台后,不少市民前往恩施市房管局咨询政策的相关具体细节。 那么,什么样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呢?具体流程有哪些? 记者 刘盟萌 取得完全产权后即可上市交易 采访中,很多市民提问:“到底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交易呢?” 州住建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简而言之就是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变成了“普通商品房”,才可上市交易。但完全产权的取得,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和补交差价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对符合条件地段的上市交易指导价作了规定。”州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管理办法,购买满5年(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交易,但产权人要按照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取得完全产权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取得完全产权时,由税务部门按照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计征相关税费。 打个比方,市民陈先生2007年购买了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09年交付使用。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以房屋交付使用为起始时间,购房需满5年,并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30%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陈先生的各项条件都符合,假设陈先生当时购买该房需要10万元,而现在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该房屋价值35万元,那么陈先生需要缴纳(35-10)×30%=7.5(单位:万元)的价款。待陈先生缴纳了7.5万元的房屋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便可以上市交易了。 州城目前有3个小区享受政策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的标准建设,面向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是指经济适用房的买卖、赠与、交换等处置行为。 据州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开始,州城在城区建设了一批经济适用房,至今大约10年时间。 目前,怡宁苑、怡康苑、怡锦苑3个小区基本已经达到产权人购买达到5年的标准。符合条件的可上市交易。 州住建委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市民:“具体还是要以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政策中还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原申购家庭不得再购买或租赁各类保障性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已缴纳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结余部分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转移至新的房屋所有人。 经适房上市交易流程并不复杂 那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具体有哪些流程呢? 恩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在交易流程方面,申请人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其中批准上市的,申请人需向恩施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产权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共同申请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获得完全产权后,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或者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政府回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回购申请之日起2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同意回购的书面意见。 经批准同意政府回购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回购。并应在收到回购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回购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告知回购理由及迁出期限。迁出期限为《回购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个月内。 工作人员也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购买人当年购房价格计算,不计折旧,室内房屋装修不予补偿。 (网络编辑:刘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