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部分二、三线城市目前房价有所上涨,上涨之后是否有利于消化库存?如果放任这种热情高涨,会不会重新积累新的库存?不同类型地产之间,比如商用房和住宅,库存状况是否有所区别?本报记者兵分七路,在厦门、合肥、南京、苏州、天津、兰州、沈阳等地调研。本版今天起推出“关注楼市去库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8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7月,合肥、厦门、南京3个二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涨幅领跑,同比涨幅达到30%以上,环比涨幅达到3%甚至4%以上,超过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 这样的涨幅不仅仅是7月才有,南京、厦门已经迎来了十几个月的连续涨幅。房价上涨带动购买,带来了库存的大量消化,然而也需要警惕新一轮库存增长的风险。 厦门、合肥、南京、苏州等二线城市,政府已先后出台了“限字诀”的调控政策,或提高首付比例,或限购住房套数,或对土地拍卖做出新规。 上涨幅度超过了人们的心理预期 8月初,王斐终于抢到了一套南京江北新区的房子。 说是抢,一是因为房子紧俏,这个新楼盘刚开盘200套,几乎被一抢而空,二是因为房价上涨幅度快,最终他以每平方米3万元的价格,买了这套150平方米的房子。其实,去年11月起,王斐就开始筹谋买房,但始终因为价格太高一直没有入手。但南京房价连涨17个月,让他不再犹豫了。很多购房者说,这轮上涨幅度超过了心理预期。 8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7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厦门新建住宅价格指数较上月环比增长4.6%,较去年同月同比涨幅达39.2%,涨幅领跑全国,这也是厦门新建住宅价格指数连续17个月上涨。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增长2.4%、同比增长33.2%,同样迎来“16连涨”。 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4.2%,同比上涨34%,同比涨幅超过了同期北京的22.7%、上海的33.1%、广州的19.5%。 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3.6%,同比上涨34.9%,7月环比涨幅排全国第三,仅次于厦门、合肥,这也是南京房价自2015年3月以来连续17个月上涨。 而根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苏州(不含昆山、太仓等县级市)今年1—4月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6969元,相比2015年同期上涨了28.91%。 涨价后库存消化,但开发商投资热情也趋高 数字上涨的背后,带来了库存的大量消化。 合肥统计局8月初发布的上半年合肥市房地产运行情况简析称,上半年合肥市商品房待售面积较年初下降了33.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21.3个百分点,库存明显减少。“同时,很多人没办法买到新房,只能到二手房市场。”合肥市金屋不动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项诚介绍,合肥新房与二手房价格甚至出现“倒挂”,同区域二手房要比新房贵20%以上。 与之类似,南京房价17连涨后,库存仍保持低位。去年3月,南京楼市的新房库存量尚有5.7万套,处于历史高位。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南京楼市便去库存3.5万套,截至8月30日,南京全市新房库存量为24667套。 有的城市库存持续消化,而有的城市甚至面临库存不足的问题。 “与其他城市去库存压力不同,厦门面临的问题是增库存。”业内人士表示,厦门的库存严重不足,岛内可售房源不多,在售房源主要集中在岛外。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数据,2016年一季度商品住宅供销比为0.4,市场表现明显供不应求。 房价上涨,带来库存消化的同时,也可能带动开发商的投资热情,热情的背后同样需要警惕可能带来新库存的形成。 苏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在楼市暖市政策推动下,开发商的投资积极性大为提高,今年上半年,苏州市房地产开发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高位运行态势,开发投资累计增幅均在20%以上。上半年全市房地产新增开发项目145个,同比增加15个;其中2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超过20亿元,同比增加14个。 南京市统计局8月19日发布数据,今年1—7月,南京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59.05亿元,同比增长20.5%。开发商依然最青睐住宅,占到了总体投资的七成多。 各地限购限贷限地价,防范新库存积累 为了稳定房价,这些涨幅较大的二线城市,也纷纷出台限贷、限购、限地价等调控措施。 8月9日,合肥市限贷政策加码。其中规定,市区有2套及以上住房,有1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的;市区有1套房或无房,但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的,均停止贷款。其中,查贷包括外地贷款记录。而按照此前的规定,房产有两套房,贷款有一笔没结清,可按照60%的首付比例贷款。 8月11日,苏州出台限购政策。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且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应提供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 面对楼市的高温,不少城市直接从土地出让环节进行调控。 南京规定,土地拍卖竞价达到一定比例时,政府将对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的预售条件进行调整。其中,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时,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者,并在最高限价基础上再加一个加价幅度作为成交价。南京市相关部门解释称,采取该做法,主要目的是既要防止产生新的高价地,控制地价过快上涨,同时一定程度上保障土地市场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厦门对于土地出让增设户型要求。8月底,厦门计划出让6宗商住用地,拟出让建筑面积超50万平方米,要求个别地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住宅面积应占地块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房价上涨,对二线城市去库存是好事,但对普通老百姓和实体经济而言,影响比较复杂。房价上涨是否会造成新一轮库存呢?假如在这一轮时间点集中拍卖土地,就有可能会造成库存反弹。 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认为,从南京目前来看,因为去年土地供给有限,暂时不会出现新增库存风险。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要在市场景气时调控,从而规避风险:一是房价上涨时,进行引导,防止过热;二是供地上不能因为市场好,就大量供应,而应该考虑市场承受力;三是市场购房热度已经很高时,应出台限购等政策降温。 业内人士指出,去库存如何避免“翻烧饼”现象,即“价低卖不动、害怕库存严重;价高卖得好,又怕库存增了”怪圈,需要政府调控措施的精准和灵活,要根据市场的苗头相机而动。在土地供应上要避免短期行为:在我任期内,有土地能变现抓紧变现,忽视了供地节奏和长远发展。 (李家林参与采写) 《 人民日报 》( 2016年08月31日 13 版) (责编:王政淇、崔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