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记者 李丽娟 丈夫婚后沉迷赌博,刘女士提出离婚。两人离婚时在房产问题上发生争议,刘女士不知如何解决,遂找到李卉律师团队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我和丈夫结婚三年,育有一子。刚结婚时,丈夫对我疼爱有加,尤其是怀孕期间,为了让我辞去工作安心养胎,丈夫主动与我签订《赠与协议》,自愿将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子(该房屋是丈夫婚前个人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经历十月怀胎,我们的爱情结晶来到家中。儿子渐渐长大,沉浸在幸福中的我浑然不知丈夫迷上赌博。他不仅输掉家中全部积蓄,还四处向亲戚、朋友借钱。尽管我多次劝说,但一心想要翻本的丈夫还是屡次出入牌场,并因此丢掉工作。 我心灰意冷,向他提出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我们均达成协议。但对于我们共同居住的房屋,丈夫认为这套房子是他婚前个人财产,现在自己生活困难,坚持要求撤销当初的赠与并让我从房屋搬走。因无法达成协议,丈夫诉至法院要求我返还房屋。我想请问律师,赠与我的房子,他能说撤销就撤销吗? 李卉律师团队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刘女士与丈夫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该房产归刘女士单独所有。同时,刘女士也不符合上述合同法规定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因此,这份房屋赠与协议是有效的,现该房屋归刘女士单独所有,其丈夫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依据。团队介绍 李卉律师团队成立于2009年,是专业从事家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主要擅长婚姻纠纷、继承析产纠纷、私人财富规划与传承等法律服务。多年来,团队办理了多起离婚巨额财产分割、复杂继承析产案件、涉外离婚诉讼、重婚刑事自诉、私人财富规划等法律事务,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家事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热线:400-038-2013; 18866151970 QQ群:231092615 微信订阅号:lihuilvshituandui 地址:济南市山师东路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