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2018年的新年贺词上,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李克强总理在刚刚召开的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改革”一词出现97次,是历年最多的一次。 2017年,站在历史拐点的山西立下铮铮誓言,发展滞后,改革决不能落后,推动关键领域改革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在山西的改革抢位战中,汾酒集团以排头兵和强行军之姿打了漂亮一仗。历史性突破,值得铭记。 中国经济时报山西记者站由是推出《汾酒这一年》特别报道,共七篇,敬请关注。
作者:项安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近年来,山西在国资国企改革领域一边“补考与赶考”,同时在努力创新与争取突破。2017年,山西在操作层面选择经营业绩考核改革作为全面改革的突破口,选择汾酒集团作为山西经营业绩考核改革试点企业,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取得了丰富的试点经验和明显的改革成效。 山西省国资委以责任书制度为载体来落实经营业绩考核改革,一方面实现了国资监管方式的转变,使自己从“管企业”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专注于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和提升管资本能力;另一方面,也使企业获得了管理上的松绑、发展上的加压。使两者都从过去的政企关系中解放出来,各得其所,更好地理顺了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
汾酒集团2017年度暨三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现场 山西省推进的国有企业责任书制度,重构了新的国资监管方式,以综合化指标、契约化管理、制度化授权、市场化激励为主要特征。山西省国资委用目标责任书这支“杠杆”,撬动了国企主动改革、积极发展的动能,以松绑和加压为手段,从制度层面激发了管理团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汾酒集团以落实责任书制度为契机,化压力为动力,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集团整体上市为抓手,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两条主线构建了改革发展的新格局,走出了改革的“汾酒路径”,创造了发展的“汾酒速度”。 汾酒集团改革试点工作虽然时间不长,但企业还是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试点工作的积极成效开始显现:2017年,汾酒集团酒类收入累计实现70.76亿元,完成国资委考核目标的106.4%,同比增加41.23%。利润总额累计实现12.2亿元,同比增加93.75%。其他各项经济指标也呈现健康稳定增长的态势。我们观察认为,汾酒集团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符合中央精神、山西国企改革方向和国有企业工作实际: (1)经营业绩考核改革是落实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和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符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政策精神,落实了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的战略部署。汾酒集团多年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方面的努力,为落实责任书制度和推进经营业绩考核改革试点工作夯实了基础。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兄弟省市在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经营管理者方面的探索,为山西的改革试点提供了经验。
汾酒为国企改革动员 (2)试点工作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是山西省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自我革命”式的改革。山西国资委通过设置合理并有一定挑战性的考核指标,以目标导向倒逼企业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在加压力的同时也对企业董事会充分授权,在制度框架内放管结合、以管制放、以放促管。汾酒集团自我加压,同时层层传导经营业绩考核压力,通过体制改革创造了发展新生态,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了企业机制的转变。 (3)试点工作契合了当前山西国企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梳理了国有资本的委托代理关系、强化了业绩约束,初步实现了有效的“激励约束”和推动落实“三能”,较好地实现了契约化管理与市场化激励相衔接,促进了公平效率兼顾、风险收益对称、激励约束结合、责权利相统一,释放了人的积极性、激发了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了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 我们建议,山西省国资委和汾酒集团及时总结改革经验,跟进相关改革配套措施,构建并完善改革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可持续动力,坚持将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往前深入推进,以巩固改革成果并更完整地释放改革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