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营企业家郑先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参与政府招商引资已交了30%土地出让款,正准备把剩下的款项交清实施投资项目时,却遭遇相关部门百般推诿。直到6年后,郑先生才获知招商部门已秘密将招商引资用地卖给市土地储备中心,这块地的收储价格不仅低于当初出让时价格的3倍之多,而且其原有的工业用地性质,竟摇身一变成为了商住用地,并被以高于当时出让价格的60倍转手卖给了地产商。国土部门的这一“神”操作,让包括郑先生在内的民营企业家们大跌眼镜,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权力任性,他们真是欲哭无泪。民营企业抱着火一样的激情助力惠州发展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06年8月7日,经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批准,受惠城区物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并签定委托协议,将原区经委位于惠城区小金口白石村丰泉工业区约63万平米土地,交给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负责盘整后进行招商引资。 据深圳市国伟成贸公司负责人回忆,彼时,由于该地块地处偏僻,最初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展并不顺利。直到2011年,深圳市国伟成贸等后来参与维权的14家公司才陆续进入。2013年,这14家企业的法人先后与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随后,14家企业均按照协议书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了定金及相应款项。 完成土地开发后,民营企业被一脚踢开直至7年后的2017年,一次土地拍卖会把这些企业彻底打懵了。在2017年11月2日举行的一次土地拍卖会上,惠州市政府公然将7年前已经出让给14家企业的工业用地,摇身一变为商住用地的性质分别转让给广东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星光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保利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商住开发。 在拍卖会前,无论是小金口街道办事处,还是惠城区乃至惠州市,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就更改用地规划、变更土地性质与14家企业法人进行过任何告知、沟通、协商。7年前就已购买的工业用地,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变更了土地性质,堂而皇之被转卖他人。 招商引资用地被部分拍卖3个月后的2018年1月16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对14家企业反映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在答复中,市国土局承认了该地块已被转卖的事实,称:“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小金口工业发展集中区位于小金口街道白石村汤泉地段,2016年2月,对该地段统征土地进行收储,收储价格为每平米120元。其中16.1265万平米土地于2017年11月2日挂牌出让成交,成交总价共19.561亿元。” 14家民营企业弱弱地问:你们做事怎能如此阴暗?对于市国土局的答复,14家企业并不买账,尤其在涉及到核心问题时,他们认为市国土局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观点存在前后矛盾。比如回复中所说的“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私自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书》”,这里的“私自”一词明显是在转嫁责任、信口雌黄。因为当初小金口街道对土地进行出让和招商的行为,是受市、区政府委托进行的,完全不存在“私自”出让的问题。另外一处可以佐证并非小金口街道“私自”行为的证据是,在2018年3月13日小金口街道工作委员会给惠城区人民政府的一份“关于恳请安置相关企业的请示”中明确载明:“该地块由区政府委托我街道盘整并投入开发建设。现在原合同无法履行,为了排除隐患,恳请区政府协调市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在我街道的另一工业园区安置上述企业”。 第二个疑问是关于该地块的收储价格问题。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回复中称,该地块已按规定标准每平米120元的价格(含清场补偿)进行了收储。但有些民营企业认为,企业前期就已对购买的地块进行了基建投入,且不说这些投入的资金,即使只论过了六七年后的土地价格,也不应该、不可能是市国土局所说的仍按2010年时的收储价格进行收储。 第三个疑问是,小金口街道办与投资企业尚未解除协议,该协议仍然有效,土地使用权仍归属投资企业所有,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理应与投资企业签约,又怎会与小金口街道签订所谓土地转让协议呢? 低廉的违法成本,将把惠州引向何处? 惠州市相关部门为什么敢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利益而不惜绞尽脑汁进行一系列“神”操作?深圳市政协的一位领导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对记者分析了其中的原因:2015年之后,受深圳高房价和深圳“城市东进战略”的影响,大批投资客进入惠州房市,惠城区的房价也于2015年年初的3200元/平米左右,迅速攀升到2016的10000多元/平米左右,直线上升近3倍。巨额的利益成为惠州市相关部门不惜背信弃义、枉顾法律的直接诱因。 如今,14企业已愤而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新消息显示,惠州市政府已拨付数亿财政资金,并责成惠城区常务副区长组成处理问题小组。惠城区政府能否信守合同、有没有能力处理好招商引资过程中行政违法和纠正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我们拭目以待。 (记者 梁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