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智能手机平台的广泛应用,网络微博、手机微信等方式的民意调查渠道得到了广泛推广,打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渠道、参与渠道及诉求渠道,这是好事。然而,我们发现,有些网络民意调查却被搞成了绝对化、唯一化的途径,其中,网络投票就是这种现象的缩影。 最近,某企业搞一个企业征文活动,号召用户拿起笔来讲述自己与企业产品的故事。不少作者投入征文活动之中,其中不乏生动感人的上乘之作。然而,企业在征文的评选中,并没有以文章的质量进行评奖,而是把文章贴到手机微信平台让群众投票评选,票数越多,奖项等次越高,甚至有一些极不入流的涂抹文字反而得了高票,获得了优秀征文奖。一些作者叹息,征文如果不看文章质量,就不应该叫“征文”,不如叫“征票奖”。 像这种以票数论“英雄”的现象并不鲜见。每每打开微信,经常会遇到用微信平台拉票的现象,“请给我的孩子××号才艺宝宝投一票”“请大家给校园明星×××投票”等在微信圈、微信群里随处可见。有些人为了拉票,不断注册微信群,拉身边的人员进群投票,等投票结束了,再关掉微信群。一个朋友说,其同事为了自己亲戚家的孩子获得“校园小明星”奖励,发动身边朋友每人注册一个微信群,只要注册成功,就给注册者发红包,只要拉身边10人以上入群,就给群主每天送一个大红包,只要群内朋友向孩子投一张票,就给每个人发一个小红包。就这样,自己亲戚家的孩子获了奖励。如果说,这是娱乐性微信评选活动,那可以理解。然而,不少机构在一些严肃的奖项评选中,也不假思索地利用了网络、微信平台这一工具征求社会意见,把投票页面发在微信圈和微信群中拉票。这种靠拉票评选的现象,让人应接不暇,不堪其扰,能有多少可信度?即便选上了、获奖了,又有多少含金量可言? 网络民意、微信调查是新时期民意调查中的新手段,拓展了媒体在这一领域的空间,运用得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反映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但如果简单化、片面化,或者说把网络微信平台的调查作为唯一的途径和渠道,不去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这样的调查或评选难免会失去客观性、公正性。久而久之,又增添一种新的形式主义。 为防止让网络投票演变成公开造假,希望网络民意调查、微信平台投票的组织者能够客观分析、认真对待,有效利用这种方式,真正达到反映群众真实意愿的目的。 宁夏银川市杨红选 《人民日报》( 2016年05月03日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