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职工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除以上规定的证件外,还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以购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 4、职工或配偶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除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冲还外,在贷款结清前不能办理其他任何事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五、法律责任 1、单位不按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的。 因职工调离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按相关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单位在2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可凭职工申请直接予以办理。 2、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以伪造、变造提取资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应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责令限期退回所提资金,并处所提资金10%以下的罚款,取消5年时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同时,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骗手段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条款随新的政策相应调整 解释权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靠三阳路轻轨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1、4层(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栋1-2层(武汉大学西门对面)。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沙湖友谊国际1栋4-5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湖分中心 地址:东湖高新区珞瑜东路2号巴黎豪庭广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26号(七里香苑小区大门口)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中心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路翠堤春晓24栋商业裙房一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0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陂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30号(建行黄陂支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江夏大道189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茂兴路3号附2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