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出租车司机普遍对高昂的“份子钱”有诸多不满。对此,改革一方面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改变原有的承包金制度;另一方面,若依然采用承包方式,则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实行动态调整。 ——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供需的杠杆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各地要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巡游车经营者拥有符合资质的营运车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的驾驶员以及一批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网约车平台公司拥有互联网数据和信息技术优势。”刘小明认为,二者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将巡游车经营者的线下能力和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上能力实现优势互补。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以实施“互联网+”行动为契机,主动探索自建或联合建设互联网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实现转型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