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8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6〕67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并从加快推进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阳光透明、着力提升政务开放与社会参与水平、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强化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目标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考核更加严格。8月25日,《宁夏日报》全文刊发了该实施意见。今日本报作出详细解读。 关键词 加快推进执行公开 全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能,通过有关载体,主动公开本行政区域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各级政府及督查、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各级政府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依法公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大力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 大力推进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公开,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互联网+政务”融合 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融合,推动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紧密结合,实现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入驻机构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及时编制修订和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和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 “最后一公里” 大力推进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卫生计生、水电气暖、交通、通信、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制定本行业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办事程序等,并认真组织推进落实,不断提高公开质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发展规划、民生计划、政府重大决定事项提出的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抓紧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制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并按照每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公示相关领域信息。 第一责任人 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按照属地和职能原则,负责处置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