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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解读网贷监管细则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华北互联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3
摘要:《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对《网贷暂行管理办法》中的一些焦点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2016年8月24日15时,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向外界颁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贷暂行管理办法》)。

  此次《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对《网贷暂行管理办法》中的一些焦点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借款人在单一平台借款的限额

  借款人在平台的借款限额无疑是整个《办法》中被个人及行业最为关注的一条内容。《办法》规定:单一的个体、单一的自然人在一个平台上的借款上限是20万,单一组织、法人在单一平台上借款上限是100万,单一自然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单个法人在多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500万。

  对此曹晓峰认为:“对于借款人在单一平台借款限额的问题,是否科学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对于个人信用类贷款在网络上的限额我认为是可以的,是合理的限额。对于企业也一样。对于有抵押物的借款客户,我认为这个限额是值得商榷的,但这个是暂行的管理办法,在记者问答中李主任也提到,不排除额度在今后有改动的可能。”

  二、 《网贷暂行管理办法》中的亮点

  曹晓峰认为:首先是《网贷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网贷的法律地位,其次明确了监管层面各自的分工,最后以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管理,有助于网贷行业的积极创新,也为网贷行业的转型与创新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空间。以上三个亮点对于未来的网贷行业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三、 关于“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类似债权转让”

  对此曹晓峰认为:“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类似债权转让”是一个合理的负面清单,不同的金融产品,信托、基金,代理销售都需要自己的牌照。且对于不同的投资产品,在平台轻易地实现转让、投资本身都是不合规的表现。(如信托100万买回来,再1万1万转出去,就突破了合格投资人的限定,因此是不合理的,不合规的)。

  最后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表示:监管明确后对行业是好事,央行管什么,地方金融办管什么都得到了明确,备案等政策都是对行业有序的,可持续发展的好事。另一只靴子(《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的落地对整个行业是重大利好,网贷的法律的地位得到明确,负面清单式管理代表了监管以鼓励为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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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采集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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