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美国民调业牧师”的乔治盖洛普 被扭曲的民意 无论是草根民调还是抽样民调,都建立于一个共同的信念,即民意能够以数据的形式反映出来。如今,人们早已习惯了大众媒体上涌流的投票数据,把民意等同于个人政见或意志的集合。但事实并非本来如此。 何为民意?黑格尔曾下过定义:“个人的主观自由,包含了他们拥有并且表达出来的,个人对于国家事务的判断、意见以及建议。这样的自由,如果以整体性显而易见的方式呈现,即被称作是‘民意’。”他指出,民意是一种自我矛盾,其本质性恰恰突显了其非本质的一面。何以见之?民意本身的词义Public Opinion就包含有相互冲突的内涵。Public意味着公共性,Opinion则归属私人所有。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区分了个人意志、众意和公意。众意是个人意志相加的总和,而公意则是由个人意志集合而成,具有道德感和政治品格的意志。众意因个人意志的本性而倾向于偏私(排他),公意则总是倾向于平等。只有在两者完美结合的情况下,大众选举的结果才会与公意相吻合。 由此可见,民意本身充满不确定性,是歧义与矛盾的结合体,也是科学沙漠里的海市蜃楼。以静止的调查方法去表达瞬息多变的民意,不啻刻舟求剑,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现代科学冲动。 不仅如此,在民意的形成过程中,许多外在力量,如政治、商业和媒体,都会对之施加影响。因此,有学者指出,民意早已不是单纯的人民个体意见量化上的总合。然而,也正因民意不再是客观的个人意见集合,人们才将之视为政治运作与选举的主战场,制定某些特定政策和公共议题的途径。就此而言,今日之民意调查,实为民主的工具,是政治竞选的武器,也是形成公共议题的程序,却非民主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