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北京市将实行“4+2+7”积分落户政策,符合4项资格条件方可申请积分落户,积分算法共设9大指标,包括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积分落户政策将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三年。 4大资格条件 9大积分指标 按照《办法》,只有符合4个资格条件,才能在本市申请积分落户。这4大条件分别为: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这意味着,申请积分落户,首先得取得北京市居住证,这是本市积分落户的一个重要前提。 在满足4大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将如何积分?按照《办法》,一共设有9项积分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两大类别,基础指标包括2项:在京稳定就业、居住情况;导向指标包括7项: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 9项指标都赋予了一定分值,落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如教育背景这项指标的赋分情况为:大学专科(含高职)积10.5分、本科学士学位积15分、研究生硕士学位积26分、研究生博士学位积37分。按照9项指标的分值测算,如果一个人到60周岁退休前,每一项指标都全部加满,能达到的分数极值将为212.5分。 每年划定不同分值 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据了解,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将按照“总量控制+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先申请、后划线”,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为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即可落户。据了解,如果多位申请人积分相同,只要达到当年的落户分值,积分相同的申请人将不排名,都可落户。落户前,将经过公示环节以确保公平和公平。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将在2017年1月1日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实施前予以公布。 主要面向劳动者 与人口调控目标衔接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9项积分指标体系中,2项基础性指标将是核心,在申请人总积分中占有较高权重。这也体现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一大重要原则,即主要面向劳动者,因此在分值设计上,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体现劳动积累的重要性。“政策的出台,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建立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 “城六区面积占全市平原面积的22%,但聚集了全市60%的常住人口和72%的就业人口。”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积分落户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是有效衔接和平衡的,将大力推进和实现2020年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比2014年下降15个百分点的目标。” 虽然明年1月1日起实施积分落户政策,但据相关负责人透露,并非从这一天开始就能进行积分落户申请。“不是一年中所有时间都可以申请,每年将会有固定时间开放窗口。明年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报,目前还未确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办法》将先试行三年,未来还将根据三年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不断进行修订。 解读 “4+2+7”政策 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积分落户,要同时符合这4个条件: 1 持有本市居住证 2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 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积分共分为9大指标,即缴纳社保年限、连续在京居住年限、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等。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积3分。 解读:这是最基础的一项积分,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要求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一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一年及以上。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一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一年积0.5分。 解读:无论是自有产权住所,或有合法租赁住所,都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以上,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指标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解读: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且不区分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如果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拿到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也可积分,但在读期间缴纳社保和居住年限的积分不再累计计算。不同学历积分相差不小,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给高学历人才设定较高的分数是为了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学习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4.职住区域指标 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 在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国家级奖项最高加12分,市级奖项最高加6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在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在创业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3分。 解读: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纳税指标 近3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平均每年10万元及以上或者投资的企业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 解读: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将减12分。 7.年龄指标 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