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进口石油输入区域上,中东、非洲和东南亚已成为我国石油天然气的主要输入区域。2013 年10 月,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提出建设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宏伟倡议,也正在获得南海不少周边国家以及印度洋海域国家的积极响应。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成为中国和平发展,实现海洋强国整体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实现海洋强国梦,不仅要保持南海航行自由和通道畅通,而且还确保全球海域保持自由畅通。 由此,包括南海航行自由在内的通道畅通已成为影响海洋强国和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议题。赢得在南海航行自由问题上的话语主导权,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与域外大国的斗争焦点。为此,我们宜从多个方面入手: 一是对外宣传上,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政府对航行自由的立场和态度,必要时以政策宣示和白皮书等形式,对外宣传中国政府在海上航行自由上的政策主张以及在维护航行自由上的基本立场,彻底消除周边国家在南海航行自由上的担忧,从源头上根除域外大国诋毁我国的依据,确保中国在维护海上航行自由安全稳定的大国印象。 二是树立新的安全理念,深化战略互信。开展安全合作符合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顺应国际安全互动的潮流,是国际安全关系的重要准则,是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共同需要。应立足国内外两个大局,秉承“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的传统智慧,突破 “远交近攻”、“零和博弈”的思想藩篱,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倡导把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理念作为构建“公正合理、自由有序、和平安宁、和谐共处、天人合一”和谐海洋观念的重要支撑,使之成为中国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范式选择、制约霸权思维与行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标准。加强与南海周边国家文化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塑造和谐南海文化。主动参与并加强在南海安全合作理念领域的磋商和合作; 积极推动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深化有关合作机制,增进战略互信,营造南海新秩序。 三是努力寻找与南海航行安全各利益攸关方的利益交汇点。中国政府要明确表明在确保南海通道安全上的义务和责任,展现中国在维护南海通道安全上的大国责任。深化与世界大国在海运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合作,加强南海通道安全的磋商与对话协调机制,积极拓展非传统安全领域,如打击海盗、反恐、反走私、缉毒、搜救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维护南海重要海上运输通道安全,在国际舆论上把握主动。要高度重视海洋公共安全产品的研发和服务。 努力研发能服务于南海通道安全的公共安全产品,在船舶导航、航运安全、水文气象、灾害预报、抢险救灾等方面,向东盟和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价廉优质的安全产品。 加强南海海域的海洋观测、航道测量、航海保障等能力建设,加大海上航运监管与服务力度,优化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布局,完善沿海干线航标体系,建成西沙、南沙海域公用航标,为南海海上通道安全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公共服务产品。特别是要加快南海岛礁服务于南海航行安全的步伐,加强对现有岛礁上航道、灯塔、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建设,使之更快更好地服务于南海的航道和航行安全。 此外,我国还应当加强与南海进出大洋的海峡水道途经国,如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地区机构的活动,维护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巽他海峡等重要国际水道的航行安全,以实际行动消除周边国家在南海航行自由问题上的不实之辞。四是加强利益攸关方密切沟通和磋商,共同维护南海海上秩序。 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和域外大国在南海航行自由问题上存在较大认识分歧,但只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磋商,同样可以将坏事变成好事。2015 年中美在南海岛礁问题上虽然龃龉频频,但双方仍然保持着畅通的沟通渠道。 一方面得益于中美两国领导人管控危机的高度共识,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中美两国借助《海上意外相遇规则》( CUES) 框架下通联的畅通,使得南海一线指挥员能直接的对话规避海上行动的判断,有效避免因战术动作的不规范而导致的战略误判。 为此,中美双方应加强彼此沟通,并与南海周边国家围绕南海航行应遵循的国际法律、法规,商定避免发生海上意外事故的基本规则和处置程序,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和通信方式方法,建立海上安全问题的沟通对话渠道等。 当然,我与美方等大国加强磋商的同时,还需要与东盟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各项议程,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内容的商定实施《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中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诸如海洋环保、海上航行和交通安全海上搜救、海上遇险人员的人道主义待遇、打击海上跨国犯罪等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的规定。 要完善中国 - 东盟防长会议机制, 深化海上防灾救灾、海上联合执法、海上搜救、海洋环保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 一旦条件较为成熟时,我应及时倡导南海周边国家,商讨各国应共同遵守、确保南海航行自由的普遍准则,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南海航行自由问题。 五是条件成熟时提出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保障合作机制倡议。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精神与内容,是海洋为全人类平等和平利用的关键。 我国提出海上航行自由与安全保障合作机制,既符合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也是“和谐世界”、“和谐海洋”理念的扩大、延伸和具体运用, 有利于我获得世界海洋安全的道义制高点,赢得世界国家对我海洋安全政策的认同。 |